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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中的三千万两白银的赔款

马关条约中的三千万两白银的赔款

更新时间:2023-09-10 19:22:37

马关条约中的三千万两白银的赔款

除了《马关条约》赔款2亿两外,还有三国干涉还辽,中国又给了日本3000万两,一共2.3亿两白银。《马关条约》中的3000万两白银的赔款,是和[辽东半岛 ]有关,所谓“赎辽费”。

日本在甲午中日战争后一共勒索了中国两亿三千万两巨额白银,相当于三二5亿—陆90亿人民币。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一吧95年四月一漆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二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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