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
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车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产损失200万两白银
1860>:清政府承认>有效
开天津为商埠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准许华工出国
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1858>: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
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车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产损失200万两白银
1860>:清政府承认>有效
开天津为商埠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准许华工出国
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