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期增长量公式表示为:
逐期增长量=报告期发展水平-报告期上期发展水平=ai − a0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利用历年各月(季)的资料编制的时间序列,还可以计算一种特殊的逐期增减量——年距增减量,即用报告年的某月(季)的发展水平减去上一年同月(季)的发展水平。其意义在于消除由于季节不同对某些客观现象的影响。
逐期增长量与累计增长量的关系
逐期增长量是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的差额,说明现象逐期增加或减少的数量。累积增长量是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水平的差额,说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的总的增长量。它们之间的关系:
1、逐期增长量与累积增长量分别构成的新的时间数列,首项相等。
2、累计增长量是相应的逐期增长量之和。
3、相邻两项的累计增长量之差等于相应的逐期增长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