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解释学理论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文本“意义”观:文本的意义是一种精神存在,它存在于读者的头脑中;文本的意义不是作品的原意而是读者的理解;作品的原意是不能把握的;文本的意义不是由作者而是由读者赋予的,因而是历史地变动的。
这种文本“意义”观是和人们的理解实践相矛盾的,在理论逻辑上也存在诸多的矛盾。
文本的意义不是任何存在物,它是作品能够传达的作者的思想、情感,文本一经产生,意义不变,文本的意义能为读者正确理解。
在现代解释学理论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文本“意义”观:文本的意义是一种精神存在,它存在于读者的头脑中;文本的意义不是作品的原意而是读者的理解;作品的原意是不能把握的;文本的意义不是由作者而是由读者赋予的,因而是历史地变动的。
这种文本“意义”观是和人们的理解实践相矛盾的,在理论逻辑上也存在诸多的矛盾。
文本的意义不是任何存在物,它是作品能够传达的作者的思想、情感,文本一经产生,意义不变,文本的意义能为读者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