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主管州(郡)税赋的官职是司仓参军。唐代,节度使、州郡等僚属均置有判官,以分曹判事,称为“判司”。也用“判司”之名通称州郡的佐官。
唐玄宗设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
司仓参军职能通常是与财政税收有关,仓亦为仓库之义。
唐代主管州(郡)税赋的官职是司仓参军。唐代,节度使、州郡等僚属均置有判官,以分曹判事,称为“判司”。也用“判司”之名通称州郡的佐官。
唐玄宗设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
司仓参军职能通常是与财政税收有关,仓亦为仓库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