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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州郡官职问题

唐朝的州郡官职问题

更新时间:2023-07-13 12:49:13

唐朝的州郡官职问题

唐代主管州(郡)税赋的官职是司仓参军。唐代,节度使、州郡等僚属均置有判官,以分曹判事,称为“判司”。也用“判司”之名通称州郡的佐官。

唐玄宗设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

司仓参军职能通常是与财政税收有关,仓亦为仓库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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