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即国家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 第一次和第二次计划单列时期,各国家计划单列市的管理受中央和所在省的双重领导,但以省领导为主。
现有的国家计划单列市,是在第三次计划单列时期后经过一系列调整所形成,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即国家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 第一次和第二次计划单列时期,各国家计划单列市的管理受中央和所在省的双重领导,但以省领导为主。
现有的国家计划单列市,是在第三次计划单列时期后经过一系列调整所形成,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