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有,公孙策未记载。
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
《宋史·列传第七十五包拯传》
译文
当初,包拯有一个儿子,名叫“镱”,娶崔氏为妻,担任潭州通判时死了。崔氏为亡夫守节,不再改嫁。包拯曾经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问她的母亲,让她好好照顾那个陪嫁女。包镱死后,崔氏把陪嫁女的儿子带回家,取名叫“包纟廷”
包拯有,公孙策未记载。
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
《宋史·列传第七十五包拯传》
译文
当初,包拯有一个儿子,名叫“镱”,娶崔氏为妻,担任潭州通判时死了。崔氏为亡夫守节,不再改嫁。包拯曾经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问她的母亲,让她好好照顾那个陪嫁女。包镱死后,崔氏把陪嫁女的儿子带回家,取名叫“包纟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