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错误。
意思就是指听到别人说自己有错应当高兴,知道自己的过失应当不隐讳。
大意是听到别人说自己有错应当高兴,知道自己的过失应当不隐讳,而改正自己的过错应当毫不害怕。孔子的弟子子路是个谦虚的人,孟子曾夸奖他说:“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南宋的思想家陆九渊用这一典故,扩充了关于知过必改的含义,提出了三层意思。首先,不怕人指出错误;其次,知道错了不自欺欺人,自己仔细分析错误的由来,最后,坚决地改正错误。“不惮”两字很重要,是指不怕别人的议论,不怕丢面子,不怕改过的困难。做到这三点,就会不断完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