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个月为期限,乘客使用同一张一卡通乘坐北京轨道交通累计消费满100元后,下一次乘车时有8折优惠;满150元后,从下一次乘车时有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后,就将不再享受打折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以一个月为期限,乘客使用同一张一卡通乘坐北京轨道交通累计消费满100元后,下一次乘车时有8折优惠;满150元后,从下一次乘车时有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后,就将不再享受打折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