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事物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运动形式发生了改变,进而才能引发质变。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