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四种造字法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
1. 象形法
象形法就是描绘实物的形状或特征的一种造字法。象形字当中,也有一些不是直接用来表示具体实物,而是用来表示与实物有关的概念。例如:“大”字,原来是像一个正面直立的人的形状,手足展开,就表示“大”的意思了。这种从名词推广到形容词的造字法,是后来发展出来的。
象形字虽然起源最早,但数量却最少。因为宇宙间的事物很多,不可能按每一事物的特征都造一个象形字,很多抽象的概念根本画不出来,而且即使画得出,这种依样画葫芦的造字法也太笨了。后来为了克服象形字的局限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就又发明了另一种造字法——指事法。
2. 指事法
指事法就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上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这种造字法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性的符号,即不成图形的符号(成了图形,就是象形字了)。另一类是附合在图形上的符号。
用指事法造字,这是汉字从象形发展到表意的第一步。但这种方法还不能普遍地应用到很多的事物上,而且作为符号的点、横等跟其他笔画混在一起不容易分辨,于是我们的祖先又想出了一个办法,用几个图画合起来表示一个意思,即会意法。
3. 会意法
会意法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按意义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汉字发展到这一步,还不能满足表示的需要。因为有些意思画三四个图还不能解决问题。要是画五六个或七八个图才能解决问题,那就不像一个字,倒像是一幅年画了。我们的祖先有着无穷的智慧,他们想到了文字是记录说话的,说话跟声音有关,那么文字是不是可以把声音记下来呢?于是就又发明了形声字。
4. 形声法
形声法就是由形旁和声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