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绿牌车上牌条件:
1、广州市户籍人员;
2、持有广州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广州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广州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广州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5、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6、名下没有在广州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广州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广州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广州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7、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8、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