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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有什么习俗

羌族有什么习俗

更新时间:2023-05-26 00:18:13

羌族有什么习俗

1、饮食 羌族饮食丰富。主食是玉米、洋芋、小麦、青稞,辅以荞麦、油麦和各种豆类,蔬菜品种多样。传统的饮食有搅团、玉米蒸蒸、“金裹银”或“银裹金”、洋芋糍粑、煮洋芋、猪膘肉。人们普遍吸兰花烟,还喜欢饮咂酒、“玉米蒸蒸酒”和蜂蜜酒。 

2、服饰 羌族服饰朴素美观,风格独特。各地略有差异。其中,汶川县的龙溪、绵虒、雁门,理县的蒲溪,茂县的赤不苏、黑虎、三龙、渭门,北川县的青片,松潘县的镇坪等地服饰具有代表性。 头饰,男女包头帕。赤不苏一带的妇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状的青布上绣有花纹,用银牌、环扣点缀。黑虎乡的妇女以白布帕包头(被称为“万年孝”)。 

3、建筑 羌族多数在向阳、背风,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带筑屋造房,由几户或几十户形成自然村寨。建筑大致分为两类:碉楼与碉房。 碉楼属古代建筑遗存,汉代称“邛笼”。多矗立于关口要隘或村寨附近及中心,以石砌筑,外观雄伟,坚固实用,楼体呈四角、六角或八角形,上细下粗,棱角突出,结构严密,内有六七层,最高的达十三四层。 碉房也叫“庄房”,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层(也有两层和四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

4、婚姻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 5、民间工艺 羌族民间工艺别具一格,以挑花、刺绣最为出色。心灵手巧的羌族妇女,不需图稿,信手绘成各种优美的图案,绣成绚丽多彩的成品。 题材取自世间万物,用挑、扎、绣、勾、纳、提、拼、扣、纤等多种针法,单用或混用,绣于头帕、衣服、腰带、裹肚、围腰、鞋袜、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观漂亮而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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