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指八旗制度,源于狩猎出身的女真部落组织。初期是“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的兵民合一,全民皆兵的军事组织,后来演变成社会生活军事组织,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女真最初狩猎打仗时按家族村寨组织队伍,每十人选一人为首领,称为“牛录额真”(额真,即箭主之意)。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定三百人为一牛录(嘉庆年间改为一百五十人),作为基本的户口和军事编制单位,设牛录额真一人管理。
五牛录为一甲喇(可以理解为队),设甲喇额真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一人。固山是满语,汉语译为旗。额真为一旗之长官,管理全旗户口、生产、教养、训练等事。
需要指出的是,固山额真虽为旗的军政长官,有旗主的意思,但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旗主。入关前,八旗中的正黄、镶黄两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统领,其它六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
顺治十七年(1660),定八旗官职汉称,以固山额真为都统。自顺治时,除上三旗(正白、正黄、镶黄)属皇帝,余五旗(下五旗)分属诸王、贝勒、贝子等贵族。任固山额真者在身份上隶属某旗主,在职务上与旗主无关,只是政府委派的军政长官。雍正元年(1723年),又改固山额真满名为固山昂邦,以清除“旗主”之意。
最初置黄、白、红、蓝四色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万历四十三年,努尔哈赤又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也作厢)。
天命年间又始设蒙古旗,至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编成蒙古八旗。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年)开始汉军旗编制,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
所以清代八旗实际上共有二十四旗。
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与清政权相始终。
顺治八年(1651年)多尔衮死后,顺治帝亲政,收多尔衮所辖的正白旗归皇帝统领,于是形成了上三旗与下五旗。因此,八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的格局。上三旗是皇帝的亲兵,下五旗则由各自的旗主掌管。
清朝初期,旗主的权力很大,国家的小事皇帝可以直接做主,但大事就须要和几位旗主商定施行。后来随着皇权的逐渐巩固和集中,到了康熙帝后期,旗主基本就不再被提及。清代中后期,旗主的实权基本被削光。
八旗结构是:旗主、都统、参领、佐领和旗下兵丁。都统从一品,副都统二人,正二品。参领,正三品,八旗满洲和八旗汉军每旗之下均有五个参领,八旗蒙古每旗之下有两个参领。
参领的下一级是佐领(正四品)。佐领在满语中称为牛录章京,也就是牛录领导人之意。
佐领在战时为领兵官,平时为行政官,掌管所属牛录的户口、田宅、兵籍、诉讼诸事。
另外,八旗中正黄旗最为尊贵,但因清太祖努尔哈赤就是镶黄旗的旗主,所以镶黄旗也被称为头旗。
旗人之外,还有伺候旗人的仆人---包衣。包衣即家奴。
上三旗的包衣因为为皇帝服务,与皇室关系密切,有不少上三旗包衣奴才出身的都做到成为封疆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