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招标限额最新规定

招标限额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9-17 21:30:24

招标限额最新规定

1.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限额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城府办发〔2020〕157号执行。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单次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经财政预算投资评审,并以财政预算投资评审报告金额作为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未达到公开招标的按城财发〔2021〕112号执行。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