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韵书中把可以在一起押韵的字归成类,每类叫一个韵部。如东、 同、中、虫、崇、嵩、戎、弓、融、雄、冯、风、充、隆等字,在中古时的韵 文中,可以一起押韵。宋代所编的韵书《广韵》就把它们归在一起,合为一个 韵部,称为“东部”。 关于词的韵部,并没有正式的规定。 词韵不像诗韵要求那样严格,在科 考时代,诗韵是由朝廷颁布或者认可的,故近体诗一律要求押本韵,不得落 韵、出韵。而词则长期与音乐结合在一起,词人填词用韵只需唱之上口、听之 顺耳,用韵很宽,没有作诗那么严格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 均可通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