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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岳飞之死

简述岳飞之死

更新时间:2023-09-17 14:18:37

简述岳飞之死

岳飞(1103年-1142年),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宋朝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在北宋末年投军,因作战勇敢,升秉义郎。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南宋王朝建立,他上书指责黄潜善、汪伯彦等,反对南迁,被革职。后改从王彦,与金兵战于太行山;复随宗泽守卫开封,任统制。

从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到绍兴十一年(1141年),在此十余年间,岳飞率领岳家军与金军进行过数百次大小战斗,收复建康,平农民叛乱,功勋卓著。绍兴十年(1140年),金太祖四子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城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绍兴和议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赵构下达命令:“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岳飞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宋代史料并无“风波亭”的记载),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岳飞的供状上只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飞的死讯传出,百姓们都为之哭泣;消息传到金国,金国大臣们为此酌酒庆贺,并说:“和议自此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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