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进入年底的收尾期,部分地方的也在逐步开始进行第二轮晋升。
职级并行的相关规定明确:如果完成首次晋升之后,相关任职年限有剩余的,记入下一轮晋升年限,可以继续晋升下一级,也就是连升两级。
那到底怎么样才能在第二轮晋升实现连升两级?
第一,要看原来的职务。
这一个首要前提条件,原来是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才能两次晋升。按目前的规定,县以下机关职级和一、二级科员只能晋升一次。第二,必须符合任职年限条件。
第一轮晋升后有剩余任职年限,且剩余的任职年限符合晋升下一职级的年限要求,才能进行第二次晋升。
第三,有职级职数空缺。
虽然符合晋升条件,比如现任4年以上的主任科员,的确符合连升两级到四级调研员的条件,但如果单位上没有四级调研员的职数空缺,那也是没有办法实现晋升的。
第四,组织的认可。
职级并行规定明确,职级并不是符合条件就能晋升,并不是到了年限必须晋升,而是择优晋升,特别是调研员以上只有20%的比例,还是比较紧缺的。职级的晋升,跟干部提拔别无二致,还是体现组织用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