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3212.43万人,比上年增加3.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59.1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32%,比上年提高0.86个百分点。全年外出市外人口412.56万人,市外外来人口222.77万人。
全年人口出生率为6.49‰,死亡率为8.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5‰。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39,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94。
常住人口3212.43万人,比上年增加3.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59.1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32%,比上年提高0.86个百分点。全年外出市外人口412.56万人,市外外来人口222.77万人。
全年人口出生率为6.49‰,死亡率为8.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5‰。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39,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