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2~1674年的英荷战争发生于十七世纪中下叶,历时二十余年的英荷战争,是新兴的殖民主义国家——英国与独占海上霸权而且“海上马车夫”——荷兰之间的海上争霸战。荷兰不敌英国,英国成为海上新霸王。这次大海战,也把海上霸权斗争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17世纪起,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摆脱西班牙统治的荷兰,在短短几十年间就在发展上超过许多欧洲国家,成为十七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一度掌握世界商业霸权。它拥有商船1.6万艘,是法国、英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四国商船总吨的四分之三。荷兰人垄断了世界的贸易,荷兰商人的足迹遍及五大洲各个角落。因而荷兰人被称之为“海上马车夫”。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粮食,由它运往地中海;德意志的酒类、法国的手工业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产品,由它运往北欧。然而荷兰资产阶级并不以高额的商业利润为满足,还力图从海外活动中占领土地。1619年,荷兰在爪哇建立第一个殖民据点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然后由爪哇向西侵占苏门答腊岛,向东从葡萄牙手里夺取得料群岛(今马鲁古群岛),它还相继侵占了马六甲和锡兰(今斯里兰卡)。在亚洲东部一度侵入中国领土台湾。在日本九州岛的长崎取得了商业据点。1642年,荷兰在南非建立了好望角殖民地,它在亚洲的殖民扩张取得了强大的中继站。在北美以哈得逊河流域淡基础,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并在河口夺取曼哈顿岛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安得列斯群岛中的一些岛屿。
英国于16世纪晚期,挫败了西班牙海上霸权,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垄断局面。英国脱颖而出,逐渐发展为后起的却又是强大的殖民主义国家。它在同荷兰殖民强国的斗争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要求独占海权、独占原料、独占市场,因此由竞争、抢夺发展到武装冲突。165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航海条例》,规定一切输入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载运,或由实际产地的船只运到英国,这就是说不许其他有航运能力的国家插手。荷兰一向以商船多、体积大、效率高、组织完善而成为贸易中介国家、全民办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国的新航海条例显然是对付荷兰的,打击它在英国对其他国家贸易中的中介作用。荷兰反对英国的航海条例,英国拒绝废除航海条例,这就导致了英荷海上大战。一共有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