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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说的外府是什么意思

泰国说的外府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09-22 17:01:01

泰国说的外府是什么意思

“外府”指的是首都曼谷以外的各府。就是曼谷华人对除曼谷之外的其他76个府的称谓。

泰国的一级行政区是“府”,泰国共有77个行政区,其中包括76个府与直辖市的首都曼谷。这77个行政区一般被划分为5个主要地区,包括北部、东北部、东部、中部与南部地区,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作为该府的命名。在府底下,又有更小的次级行政区划,分别称为郡与次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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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泰国国家概况:

行政区划:全国分中部、南部、东部、北部和东北部五个地区,共有77个府,府下设县、区、村。曼谷是唯一的府级直辖市。各府府尹为公务员,由内政部任命。曼谷市长由直选产生。

司法制度:属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作为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司法系统由宪法法院、司法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构成:

宪法法院主要职能是对议员或总理质疑违宪、但已经国会审议的法案及政治家涉嫌隐瞒资产等案件进行终审裁定,以简单多数裁决。由1名院长及14名法官组成,院长和法官由上议长提名呈国王批准,任期九年。

行政法院主要审理涉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间或公务员与私企间的诉讼纠纷。行政法院分为最高行政法院和初级行政法院两级,并设有由最高行政法院院长和9名专家组成的行政司法委员会。最高行政法院院长任命须经行政司法委员会及上议院同意,由总理提名呈国王批准。

军事法院主要审理军事犯罪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司法法院主要审理不属于宪法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分最高法院(大理院)、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三级,并设有专门的从政人员刑事厅。另设有司法委员会,由大理院院长和12名分别来自三级法院的法官代表组成,负责各级法官任免、晋升、加薪和惩戒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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