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各段深度不一,一般仅指主航道水深。参考下表:
宜 宾--兰家沱 1.8米
兰家沱――娄溪沟 2.5米
娄溪沟--羊角滩 2.7米
羊角滩--白 尾 2.9米
白 尾--武 桥 3.2米
武 桥--皖河口 4.0米
皖河口――燕子矶 4.5米
燕子矶--龙爪岩 10.5米
长江通航能力首先在航道水深,从长江口的拦门沙,到中上游的航道,都必须进行整治。长江口自然水深仅6米,70年代后靠人工整维持在7米,98年后经一期整治达8,5米,04年二期工程完成后,水深才达到10米。而芜湖江段航道直到05年水深才由4,5米达到6,5米。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交通部制定了《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投入160多亿元整治长江航道,至2010年,长江干流的通过能力将达到如下标准:
南京港以下常年可通航2.5万吨级海轮和由2000-5000吨级驳船组成的2万-4万吨级船队;
南京至安庆水深达到6米,可通航5000-1万吨级海轮或由2000吨级驳船组成的2万-4万吨级船队;
安庆至武汉水深达到4.5米,可较大幅度地延长5000吨级海船的通航期;
武汉至城陵矶水深达到3.7米,可通航由3500吨级油驳组成的万吨级油运船队,利用自然水深可通航3000吨级海轮;
重庆至宜宾水深达到2.7米,可通航千吨级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