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朝制”西汉武帝时期设置的一种平衡相权的政治制度。
内朝,又称中朝,中朝官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的正规职官,为法定的正规机构。汉武帝设置内外朝制度,主要是利用内朝去平衡以丞相为首的外朝,从而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
一、外朝
西汉外朝官由丞相统领,丞相是全部外朝官的首长。凡国事,均先上丞相府,由丞相于府中召集六百石以上的官员会议,议定之后再以丞相的名义上奏皇帝裁可;凡大的人事变动、政策调整,也都是由丞相主持廷议,然后领衔上奏;皇帝的诏命,都必须下达给丞相,由丞相负责实施。
汉朝,皇帝对丞相礼遇隆重。按照汉朝任免丞相的仪式规定,皇帝本人亲自出席朝会,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员必须到会。丞相晋见,皇帝必须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见。丞相奏事毕,辞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门。
丞相病重,皇帝要亲临问疾,并遣使送药。丞相死后,尸体从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亲自上门吊祭,并赐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见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二、内朝官(中朝官)
中朝官由大将军统领,至于侍中,常侍,散骑常侍、黄门侍郎以及光禄勋所属,谓之宿卫。宿卫近在皇帝身边,颇受皇帝信任。这些中朝官都是没有实际职掌的加官。加官是武帝发明的官制,虽无职掌,但因为皇帝所亲信,讲议朝政,奉诏治事,逐渐获取了原属丞相府的决策会议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