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机关,是传阅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有主办责任或答复责任的机关。
抄送机关,是除了主送机关(上级、平级或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抄送机关的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同时也要避免漏送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