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 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 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六类:
①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 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②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③损伤性废 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用锐器废物;
④化学性废物,具 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物的化学物品;
⑤药物性废 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⑥放射性废物, 液态放射性废物(放射性药品残液、患者排泄物等),固态放射 性废物(放射污染的器具、放射污染后的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