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8个大类分别是:
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其中包括5个中类,16个小类,25个细类。
2、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细类。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中包括4个中类,12个小类,45个细类。
4、商业、服务业人员,其中包括8个中类,43个小类,147个细类。
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中包括6个中类,30个小类,121个细类。
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其中包括27个中类,195个小类,1119个细类。
7、军人,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