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英文缩写CIP)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个警察职级,该职级位于高级督察(SIP)之上,警司(SP)之下。总督察负责担任总部单位副主管或分区副指挥官。香港基层警员会把总督察以上职级(包括总督察)的警官称为“大sir”,即官阶较大的警官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