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柜台交易:客户可以到银行柜台办理交易。具体过程如下:
1、客户在柜台领取个人外汇买卖申请书或委托书,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毕(一般填写买卖外币种类、金额、认可的牌价并签字),连同本人身份证、存折或现金交柜台经办员审核清点。
2、经办员审核无误,(如为存单将做全额支取或部分支取操作,并打印交易水单)将外汇买卖证实书或确认单,交客户确认。成交汇率即以该确认单上的汇率为准。
3、客户确认后签字,即为成交。成交后该笔交易不得撤消。
4、经复核员复核无误后,经办员将确认书、身份证和客户的存折或现金交给客户。
(二)电话交易:客户通过音频电话或手机完成买卖交易而不需要到银行柜台办理。
1、客户须先持身份证到银行开立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专用存折,预留密码
2、进行电话交易之前,客户先领取电话委托交易规程和操作说明,将填好的电话交易申请书(或委托书)和身份证、外币存折交柜台,设定电话委托交易的专用密码(该密码可与存折密码不同)。
3、按照各银行的交易规程进行交易。
4、电话交易完成后客户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证实,成交后该笔交易不得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