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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四种模式

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四种模式

更新时间:2023-10-24 12:44:55

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四种模式

一)屋顶租赁模式。在具备应用条件试点的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商业及农村居民所属建构筑物屋顶,可采用屋顶租赁模式。

(二)电量电价收益分成模式。在屋顶光伏电站运营期内,开发企业与屋顶业主协商确定,按照屋顶电站年度总发电量向屋顶业主支付电价现金比例分成,一般业主分成比例不低于2成。

(三)租金+固定比例收益模式。租赁公共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的采用本模式,其中租金为支付给建筑物产权方的,价格按照5元/㎡/年计算。

(四)电价打折模式。开发企业与屋顶业主协商确定,屋顶电站发电量屋顶业主优先使用,屋顶业主购买使用光伏发电的电力,按一定折扣电价使用电能,富余电力上网。

(五)“业主入股”模式。由投资建设运营企业出资建设运营,屋主以屋顶面积折价量化参股,按比例分享发电收益。

(六)整镇推进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政府,与经济效益好的央国企或本地企业实施集中连片开发、整镇推进,多样多元推进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其技术和市场开拓优势,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模式以屋顶为主,兼顾路灯、户外棚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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