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与“倍数”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两个不同的数学概念,只有真正明确它们各自的内涵和使用范围,才不会在理解和应用上造成混淆。 “倍”指的是数量之间的关系,它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础上,在实际教学中,是从“个”和“份”逐步抽象出来的数学概念。 例如:白布8米,花布的长度有4个8米;或者说把白布8米看作1份,花布的长度是4份。这里所说的“个”与“份”,换成数学语言就是花布的长度是8米的4“倍”,花布的米数是8×4=32(米)。由此可见,“倍”的出现是从生活中的“个”与“份”逐步抽象出来的,是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础上的。 “倍数”指的是数与数之间的联系,它建立在“数的整除性”这个大概念的基础上,是在明确“整除”的前提下,与“约数”同时建立的。 例如:28是7的倍数,因为28能被7整除。28÷7=4,28是7的4倍,如果用乘法表示这三个数的数量关系,则7×4=28,7的4倍是28。由此可见,前者的“倍数”是严格限制在“整除”的范围内,而后者的“倍”只体现在乘法的概念当中,这是两者的明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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