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期权是多头方具有权力,支付期权费,空头方具有义务,因此在进行期权交易时,交易所或结算公司会向期权卖方收取保证金;而买方无需缴纳保证金。
2.保证金分为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期权交易者开仓卖出期权时,须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此保证金称为初始保证金;持仓期间,其保证金账户的资金还必须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此水平被称为维持保证金。当保证金账户的资金达不到维持保证金水平时,交易所或结算公司会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如果客户或会员不能及时补足保证金,交易所或结算公司有权将其部分或全部持仓进行平仓,使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达到规定额度。
3.通常情况下,交易所或结算公司会依据行权期限、交易品种、期权类型——如看涨还是看跌,期权所处状态——如实值还是虚值、是出售裸露期权还是组合期权等的不同,决定计算和收取保证金的数值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