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和教师不仅仅是称谓上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是:
1、语体色彩不同
"老师"多用于口语,"教师"多用于书面语。如当面向人介绍"这是我的老师",满含亲切敬重之感,而不说"这是我的教师"。"向广大教师致以节日的问候",用于报章或大型公众场合,庄重得体,而若换做" 向广大老师致以节日的问候",则会因"老师"二字的口语色彩而有失庄重。“教师节”“民办教师”“家庭教师”等短语里的“教师”换成“老师”有失庄重。
称呼语中,一般不用“教师”,而是使用“老师”。
2、语义范围不同
"老师"一词出现较早,语义宽泛。可称代传授本领、技能的人或在某方面有专长值得学习的人。 "教师"是后起之词,语义单一,仅指担任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日常生活中,如某人并非从事教学工作,但在某方面懂得多,能给人以指导,为表敬重之意,称之为"老师"也是可以的,例如,“赵忠祥老师”; 但若称他为"教师",就既不准确,也不恰当了。
3、句法功能不同
"老师"是一种称谓,"教师"是一种职业,不同的语义内涵使二者的句法功能有别。作为称谓的"老师",与"同志"、"师傅"等表称谓的词语一样,可组成"姓氏或姓名+称谓"的偏正式结构,如"张同志"、"马师傅"、"刘老师"、"刘德伟老师"等;而"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同"农民""工人"等表职业词语的句法功能相同,不能采用"姓氏或姓名+职业"的方式来表示,如"张农民"、"马工人"等,不合语言规范,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