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粮食、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县商贸流通、粮食流通、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药品流通发展、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4、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拟订商贸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商品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6、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发展,拟订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提出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贸易业务;负责国际援助、对外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