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收费标准为:初次登记收费35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收费150元/只。补办犬牌100元/个(电子犬牌);补办养犬登记证5元/个;补植电子标识40元/个(含注射费)。
沈阳市:养犬管理费第一年每只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收费200元;未能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按第一年收费标准执行,此后再连续缴费的仍然按每只200元执行。对养犬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或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时,能够提供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当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
泰安市收费标准为:初次登记收费35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收费150元/只。补办犬牌100元/个(电子犬牌);补办养犬登记证5元/个;补植电子标识40元/个(含注射费)。
沈阳市:养犬管理费第一年每只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收费200元;未能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按第一年收费标准执行,此后再连续缴费的仍然按每只200元执行。对养犬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或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时,能够提供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当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