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原籍云南禄丰,汉族,1954年2月生于北京,1970年6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6月至1980年1月,先后任北京第一机床厂重型铸工车间清理工段班长、团总支书记。
1980年1月至2003年5月,先后任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干部、副科长、科长、副主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兼法制办主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3年5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2005年3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北京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北京市委委员,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