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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区域指标规则

天津区域指标规则

更新时间:2023-06-27 07:47:27

天津区域指标规则

1.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行驶,即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2.使用区域指标后不能申请增量指标;

  3.使用区域指标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4.区域指标不能办理异地车辆转入业务;

  5.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登记为营运性质;

  6.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使用除区域指标之外的其他指标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7.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被盗抢后,不能申领小客车盗抢指标,市民如有用车需要可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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