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协会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协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部分职权。协会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协会财务会计、内部机构活动等。协会指导委员会作为协会的决策协调机构,主要发挥政策协调、决策咨询等功能。协会理论研究专门委员会负责推进青年志愿服务领域理论研究,推动构建青年志愿服务学术体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协会关爱行动志愿服务总队、助残阳光行动志愿服务总队、应急志愿服务总队等3支志愿服务总队,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
本协会下设会长、秘书处、外宣部、企划部、组织部五个部 门,另有固定志愿者若干。
人员结构: 会长一名;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干事若干名;外宣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若干名; 企划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若干名; 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