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龚遂
龚遂,字少卿,生卒年不详,山阳郡南平阳县(今山东省邹城市)人,西汉官员。初为昌邑国郎中令,侍奉昌邑王刘贺。刘贺行为不端,龚遂多次规劝他。
刘贺继位后,骄奢淫逸,龚遂屡次劝谏,刘贺仍不改正,最终在位二十七天遭废。刘贺属臣二百多人都遭诛杀,只有龚遂与中尉王阳因多次规劝免于一死,但剃发判处四年徒刑。
汉宣帝继位后,龚遂担任渤海太守。龚遂平定盗贼叛乱、鼓励农桑,很有政绩。后升任水衡都尉,最终卒于任上。
2、龚原
龚原(约1043—1110),字深之,一作深父,号武陵,浙江遂昌马头庄(今云峰镇)人。宋嘉祐八年(1063)中进士。元丰年间(1078-1085)任国子直讲,被虞蕃诬控失官。
哲宗即位后官复国子监丞,迁太常博士。绍圣(1094-1098)初,召拜国子司业,旋兼侍讲,迁秘书少监、起居舍人,擢工部侍郎。
御史中丞安惇论其直讲时事,委以集贤殿修撰,知润州(今江苏镇江)。徽宗时任秘书监、给事中。因对哲宗丧服事持异议遭贬,出知南康军,改寿州。三年后复任修撰、知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