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三总分100分(90分过关)
1.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行人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驾驶等。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②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2.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里程
①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lO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km
②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lO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km,
③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Am,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
①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
②安全行车常识。
③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
④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
⑤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⑥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
⑦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险品处置知识。
⑧地方试题。
4.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是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5.科目三考试专项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起步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或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起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不合格。
⑤发动机起动后,不及时松开起动开关,扣10分。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⑦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
⑩起动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⑩起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不检查仪表,扣5分。
(3)直线行驶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超过20秒),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4)加减挡位操作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6)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弯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瞪望的,不合格。
②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③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人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⑤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⑥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7)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①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③未停车让行人行,不合格。
(8)会车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向来车的,不合格。
(9)超车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10)靠边停车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