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来理解,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应同时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立法机关是同一机关”,二是“同一概念或事实或事项不一致时”。如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当高等教育方面两都存在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适用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而不适用教育法的规定。
上一篇: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区别
下一篇:一般法和特别法的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