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诗》
【作者】张献忠
【朝代】明朝
【原文】
天生万物以养民,民无一善可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不忠之人曰可杀!
不孝之人曰可杀!不仁之人曰可杀!
不义之人曰可杀!不礼不智不信人。
大西王曰杀杀杀!我生不为逐鹿来。
都门懒筑黄金台, 状元百官都如狗。
总是刀下觳觫材,传令麾下四王子。
破城不须封刀匕,山头代天树此碑。
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表达了张献忠当时的愤怒,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
扩展资料
七杀诗作者张献忠字秉忠,号敬轩,外号黄虎,陕西定边县人,生于1606年9月18日,卒于1647年1月2日,明末农民军领袖,与李自成齐名,大西政权的建立者。
张献忠出身贫苦家庭,从小聪明倔强,跟着父亲做小生意,贩卖红枣。他当过捕快,后又来到延绥镇当一名边兵。生性刚烈,爱打抱不平,为此几乎丢了性命。 崇祯年间,组织农民军起义,后率部进兵四川。
1644年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即帝位,其起事后,克凤阳、焚皇陵、破开县、陷襄阳,胜战连连。崇祯十六年克武昌,称大西王,次年,建大西于成都,即帝位,年号大顺。但清军南下之时,张献忠引兵拒战,在西充凤凰山被流矢击中而死。
张献忠多有奇闻异事流传,如入川屠蜀、江中沉宝、掩旗息鼓等。
过去封建统治阶级把张献忠诬蔑为“杀人狂”、“杀人魔王”等等,流毒既广且深,特别在四川留下的恶劣影响更不容忽视。至今大多数人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过所谓“八大王剿四川”的传说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