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三阶梯式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含22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90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部分(含30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污水处理费为1.10元/立方米。
(2)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类污水: 1.10元/立方米;
(3)工业类污水: 1.05元/立方米
(4)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类污水: 1.20元/立方米;
(5)特种行业类污水(仅指洗车、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用水): 2.00元/立方米。
注:一般用户用水,按用水量90%计算污水量,由于污水量不能带小数点,需要四舍五入。
例:一个居民家庭月用水33方,污水处理费是多少?
第一阶梯:22(实际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 0.9(单价)= 18元
第二阶梯:8(实际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 1.00(单价)= 6.3元
第三阶梯:3(实际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 1.10(单价)= 3.3元
合计:18 + 6.3+3 .3= 27.6元
其他行业计算公式:污水处理费 =(实际用水量) X 0.9(按照用水量90%)X(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