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司是都司(都指挥司)、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
明朝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