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允许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以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五类人员驾驶汽车。由于身体条件限制,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可以申领C5驾照(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由上述可知报考c5驾照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体条件,需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经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二)残疾部位
1、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2、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