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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开发区社保标准

盐城开发区社保标准

更新时间:2023-06-27 08:44:50

盐城开发区社保标准

自2020年7月1日起

盐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省、市标准执行。

二、盐城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23%~1.8%;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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