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 年底,国民政府取消了地方政府设卡征税的厘金税制度,实行新的统税制,规定凡缴纳了统税的商品准许在全国范围流通销售,地方不得征收其他任何捐税。统税制的实施有助于削弱军阀割据的基础。
统税是旧中国征收的一种货物税,也是“厘金”的一种,统税首见于1904年。
1931 年底,国民政府取消了地方政府设卡征税的厘金税制度,实行新的统税制,规定凡缴纳了统税的商品准许在全国范围流通销售,地方不得征收其他任何捐税。统税制的实施有助于削弱军阀割据的基础。
统税是旧中国征收的一种货物税,也是“厘金”的一种,统税首见于19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