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残联机关的人员都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这些人员都是事业编制。
残联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5、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