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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哪个科目

试运行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哪个科目

更新时间:2023-09-12 00:42:17

试运行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哪个科目

试运行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在“借”里则记在“其他支出”科目,而在“贷”里则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科目。

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在申报所得税时,应将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扣除试运行所发生的支出后的差额,确认当期纳税所得。

所以,该公司自建的生产线试运行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不能确认为当年度的收入,应当冲减工程成本,但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当考虑将此收入列入纳税收入,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上收入的确认和纳税收入确认是不同的概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而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即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取得的试运转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

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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