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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瑷珲条约》1858年 主要内容

《瑷珲条约》1858年 主要内容

更新时间:2023-06-24 11:23:25

《瑷珲条约》1858年 主要内容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沙皇俄国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即外东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条约。《瑷珲条约》当时未经清政府批准,但后来在《中俄北京条约》中被确认。

瑷珲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

2.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

3.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俄国船只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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