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
为了巩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的进程,促进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有关法律,结合自治区实际,1997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决定》1997年5月31日公布施行。
1997年。
为了巩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的进程,促进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有关法律,结合自治区实际,1997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决定》1997年5月31日公布施行。